| 一纸禁令,如何能断掉“福利能源” | |
| 作者: 樱花生死恋 发表日期: 2007-09-30 14:11 复制链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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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重庆晨报》9月29日报道:9月28日,重庆市人大通过的《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》规定,水、电、气等供能单位禁止向单位职工提供“福利能源”。一旦发现有这种行为且逾期不改者,处应收能源费用一倍至五倍以下的罚款。 福利的本义,是一个单位或者政府给相关人员提供的一种特别优待,但是一段时间以来,一些单位或部门纷纷出现了“垄断福利”。除了水电气等能源单位外,公交职工不买车票、铁路职工免费睡卧铺、电信职工打电话优惠……不一而足。至于垄断行业享受高薪待遇,子女世袭垄断权利就更算不上什么新闻了。在垄断特权成了社会“潜规则”,社会舆论一致诟病的大背景下,重庆市这一纸禁令能否取得实质性成果?还是仅仅具有标志性的意义?这个问题值得商榷。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曾经分析说,“造成垄断福利现象有两种原因:一是资源配置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机制,所以自然形成垄断或特殊部门的特殊利益。二是计划经济所形成的制度惯性。现在有些垄断行业出现的"福利"现象,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就有了。” 从垄断企业的性质与监管的复杂性来看,禁止供能单位提供福利能源还只是限制垄断福利,打破行业垄断的第一步。不破除特殊行业的垄断地位,仅仅立法禁止福利水、福利电、福利气这类小的福利腐败,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福利腐败与垄断暴利。相对于垄断行业高工资、高福利而言,福利水电气几乎是九牛一毛。如果企业要给职工“谋福利”,完全可以避开这种实际经济利益不大,又十分显眼,容易引起民众诟病的福利兑现形式。通过其他的形式给职工提供高收入。 因此,要从根本上遏制福利腐败,还需要打破特殊行业的垄断地位,充分引入市场竞争,逐步打破现有的垄断经营局面。还需要审计部门向公众“晒一晒”垄断福利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收支状况与职工收入。增加垄断行业产品成本、定价与工资福利支出的透明性,让垄断企业接受社会监督。对于暂时难以打破垄断地位的特殊行业,要让它们主动向国家分红,向百姓让利。反哺社会,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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